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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经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评定,东平高级中学被评为“食安山东”餐饮服务示范单位。
多年来,县高级中学一直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管理,在食堂管理上落实主体责任,实行校长责任制,明确学校和食堂管理、工作人员的相关责任。注重食品安全源头治理,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、餐具消毒、设备清洁等环节的监督管理;加强食品留样监测、从业人员体检的监管;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;强化食品安全存放管理。
围绕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保障,县高级中学制订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,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,细化人员救治、危害控制、事故调查、善后处理等具体工作方案,同时通过组织演练、开展培训等形式,提升全员的食品安全意识,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。
县高级中学副校长孙西河:“规范餐饮服务行为,用规范管理、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伙房管理的水平,我们牢记安全第一、质量第一、健康第一、卫生第一的思想,让师生满意、家长放心。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专项督导和指导下,我们全面逐级推进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,本年度被授予“食安山东示范单位”,我们将以这个荣誉作为对我们的激励,进一步做好下一步的工作,为师生提供更好的服务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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